企智社 企智社 数据查询
招投标公告

曾都区财政局关于对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发布:2026-07-29

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曾都区财政局关于对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10:42 | 发布单位:曾都区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 二、
采购/招标方划分了八个模块
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6-07-29
状态已发布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原文链接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曾都区财政局关于对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10:42 | 发布单位:曾都区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 随州市曾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 随州市曾都区玉石街18号 相关当事人: 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曾都区涢水街道办事处四楼 三、基本情况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不服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就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随州市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配套项目第一批次)(采购项目编号:42130220260100043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6年6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两个包组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两个包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车辆总体概述评审项存在重复评审的情况,针对技术参数进行了交叉且重复的计分操作,这使得评审分值规则显得杂乱无章。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审项证明材料评审适用不明确。 投诉事项三:本项目两个包组要求提供“有效的整车3C认证证书”不合理,国家有官方认证查询平台,应允许提供官网截图。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含“完整覆盖采购需求内容、具体、贴合项目实际”等描述性语言的评审项,均已划分了细分模块并设置了相应分数。例如,针对售后服务板块,采购人划分了八个模块,各设置了1.5分的分值,并明确列出了包括“响应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仅以标题或提纲形式作简单描述”等四种不得分的情形。上述评审因素设定了明确的评审内容、分值及不同等次的对应标准。 关于投诉事项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审项系要求逐条响应采购需求里的量化指标(如尺寸、功率、配置等硬性指标),属于客观符合性评审;“车辆总体概述”评审项系考察整车架构设计合理性、核心部件工作原理、系统功能实现方案及整体选型思路,属于方案完整性、先进性的评审。两者评审维度与方法不同,不存在交叉重复计分。对于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明确了“评审优先次序:以工信部汽车公告查询结果为准;公告未载明的参数,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公告及检测报告均未体现的,以制造商官方发布资料关键页为准”,并规定“非▲条款及▲条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所提供材料无法佐证或不被认可的,按负偏离处理,对应技术指标不得分”。 关于投诉事项三。本项目采购的环卫车辆属于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道路机动车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整车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投诉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已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需求调查,并组织了公平竞争审查。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关于“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
← 返回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