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昌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14:42 | 发布单位: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武昌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武汉勇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 地区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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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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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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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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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 |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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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昌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14:42 | 发布单位: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武昌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维修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武汉勇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堤东街57号 被投诉人: 湖北安永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秦园中路86号2楼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勇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武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武昌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AYD-26-S-013)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1.项目磋商小组专家抽取情况存在疑问,代理机构答复刻意回避甚至专家抽取存在猫腻,评审组成员专业性存在错配,评审结果不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2.代理机构拒不提供主观分项扣分明细与扣分依据,评审打分无标准、无复核,主观分随意裁量,评审结果明显不公,答复理由强词夺理、偷换概念,回复内容完全没有说服力。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 2026年07月24日 相关下载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