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嘉鱼县环卫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1:06 | 发布单位:嘉鱼县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嘉鱼县环卫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期)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招标方 |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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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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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8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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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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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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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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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 |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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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监督信息公告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对嘉鱼县环卫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期)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1:06 | 发布单位:嘉鱼县财政局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 嘉鱼县环卫设备购置(更新)项目(一期)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 1.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湖北元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1.嘉鱼县鱼岳镇东岳路9号;2.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 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2栋8层11室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5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HBYYJY-2026-013,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1-2026-00362,采购人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元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预算金额872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2026年6月18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本机关2026年6月22日收到投诉人邮寄送达的投诉书,经审查后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需求指向性、倾向性及限制性明显,框定了特定车辆与制造商产品,削弱了项目竞争性和公正性,对潜在供应商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与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3:将整车检测报告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变相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检测,无形中加重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性待遇。 投诉事项4:将合同履约期设定为45日历天不合理,这一规定关与专用车辆的实际生产情况严重脱节,未能契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求。 (二)投诉请求: 1、查明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条件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如属实,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 2、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嘉鱼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鱼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嘉鱼县财政局 2026年07月22日 相关下载 相关公告 -->